四川恒昊制药有限公司 抗抑郁症原料及制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四川恒昊制药有限公司抗抑郁症原料及制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四川恒昊制药有限公司现场查阅(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部药谷产业园片区);
3、建设单位:四川恒昊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部药谷产业园片区;
联系人:左总; 电话:13908099003; 邮箱:357012837@qq.com;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高灯北街69号裴城春天第三栋7层18号;
联系人:冯工; 电话:15528023316; 邮箱:shiyunjie1991@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次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常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l6xMZ0SgyjMxHMY9U_8zA(提取码: c2z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四川恒昊制药有限公司及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