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顺金隆丽居铝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一、公示内容

“四川顺金隆丽居铝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已完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全文公示(见链接)。

二、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影响防范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三、建设单位情况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顺金隆丽居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5万吨/年铝型材项目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眉山铝硅产业园区

项目建设概况:与原环评相比,项目新增产品品种隔热型材;挤压型材新增喷砂工艺;新增一条喷涂生产线,原有旧喷涂线作为备用生产线,仅在新喷涂线无法生产时使用;对部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优化。企业产品方案、总产能与原环评验收相比均未发生改变。

联系人:汪梦   联系电话:18628941316

四、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幸玉芬

联系电话

15892835543

通讯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高灯北街69号裴城春天三栋7

电子邮箱

336893003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72-2024710日)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改项目建设及后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后环评报告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NHdg1NnUlZvgzQvY1vIVQ?pwd=e259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请在公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472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2日

四川顺金隆丽居铝业有限公司后评价.pdf

专家评审意见.pdf

© 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蜀ICP备18035537号 技术支持: 大旺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