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林场有色金属矿产开发总公司道渣用玄武岩开采项目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现将洪雅县林场有色金属矿产开发总公司道渣用玄武岩开采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道渣用玄武岩开采项目工程

二、建设单位:洪雅县林场有色金属矿产开发总公司

三、建设地点:洪雅县国有林场大河坪作业区1林班234小班及高庙镇丛林村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4.5.24-2024.6.21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葛总 联系电话:13890377111

公示时间:2024523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3日

验收报告.pdf

验收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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