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林场有色金属矿产开发总公司道渣用玄武岩开采项目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洪雅县林场有色金属矿产开发总公司《道渣用玄武岩开采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道渣用玄武岩开采项目工程
二、建设单位:洪雅县林场有色金属矿产开发总公司
三、建设地点:洪雅县国有林场大河坪作业区1林班2、3、4小班及高庙镇丛林村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4.5.24-2024.6.21(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葛总 联系电话:13890377111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