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宇辰新材料有限公司复合包装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复合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拟建设地点:眉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区天府智创产业园(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新区本草大道北街19号
(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子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区及相关附属设施等。主要建设复合袋、塑料编织袋、PE 膜袋生产线和相关配套设施,引进并安装卫星式印刷成筒抽袋机组、高速干式复合机、全自动高速多功能制袋机、卫星式全自动高速电子轴印刷机等生产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5000万条复合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四川宇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眉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区天府智创产业园(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新区本草大道北街19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892732245
邮箱:1229088607@qq.com
环评单位: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728396455
邮箱:172150189@qq.com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春天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2.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