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能环保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
(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1.52万m3/d,新建构(建)筑物包括: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A2O 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高密度沉淀池、滤池、反冲洗排放池、反冲洗泵房、接触消毒池、巴氏出水槽、除臭系统、粉末活性炭加药间、配电间、污泥脱水间、厂区综合用房。改造构(建)筑物包括鼓风机房、原污泥脱水车间(改造为加药间)、污泥堆棚(改造为污泥储池)、原水解酸化池(部分改造为事故池)总平绿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国能环保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951816639
邮箱:adddonis@163.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
环评单位: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90359177
邮箱:959640813@qq.com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春天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2.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3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