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胜兴木材加工厂胶合板生产(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眉山市胜兴木材加工厂委托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眉山市胜兴木材加工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工作已经完成,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一、基本情况
眉山市胜兴木材加工厂是一家专业从事加工销售木制品、胶合板的企业,公司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娴婆村,占地83.847亩,2007年7月在东坡区思蒙镇娴婆村建设“年产3000立方米胶板加工项目”,项目于2007年7月3日取得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原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眉山市胜兴木材加工厂年产3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眉东环函〔2007〕88号),于2018年1月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9年3月,经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眉山市胜兴木材厂“胶合板生产(节能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备案,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眉山市胜兴木材加工厂胶合板生产(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8月21日,获得了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眉东环建〔2019〕49号);2020年4月13日,获得了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由于在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程序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0〕510号)等一系列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本项目为人造板制造,属于重点行业,为满足最新的要求,提高公司现有生产线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公司对生产设备进行以大换小,总的生产能力不变,以应对重污染天气部分生产线停产,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为此,眉山市胜兴木材加工厂委托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后评价任务。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随即组成项目小组全面开展工作。项目小组依据国家和眉山市相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在多次现场调查及详细分析项目技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眉山市胜兴木材加工厂的污染源监测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全面深入地验证评价了项目建成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并针对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现有环境问题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最终编制完成了《眉山市胜兴木材加工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待审核后作为项目环境管理及环保设计的依据。
二、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眉山市胜兴木材加工厂
联系人:郑总
联系电话:13890323268
邮箱:3368930034@qq.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9160793426
邮箱:1229088607@qq.com
该公示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2022.9.20-2022.10.20),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实施项目公司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09月20日